所有未获得二级运动员的运动员准备参加2010年3月的省冠军赛。特通知
规程如下:
一、主办单位: 河北省体育局体操举重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3月12 日—3月14日
地点:石家庄
四、参加单位
各市体育局、各大、中、小学校、各健身俱乐部、各行业体协及个人。
五、竞赛项目
(一)竞技健美操比赛项目
1、成年竞技组
(1) 精英组
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内容为《2009年—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成年组)》各单项的成套动作。
(2) 新人组
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内容为《2009年—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成年组)》各单项的成套动作。
院校组: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内容为《2009年—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成年组)》各单项的成套动作。
行业组: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内容为《2009年—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成年组)》各单项的成套动作。
2、少年甲组:
一级组: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内容为《2009年--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一级组)》各单项的成套动作。
3、少年乙组:
二级组: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内容为《2009年--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二级组)》各单项的成套动作。
4、少年丙组:
三级组: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内容为《2009--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三级组)》各单项的成套动作。
5、少年预备组:
比赛内容为《2009年--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基础套)》三人操和六人操的比赛,参赛运动员不得兼项。
6、年龄分组
(1)成年组: 18岁—35岁
(2)少年甲组: 15岁—17岁
(3)少年乙组: 12岁—14岁
(4)少年丙组: 9岁—11岁
(5)少年预备组:6岁—8岁
(二) 大众健美操比赛项目
1、少儿组(9岁以下)
《锻炼标准》1—3级少儿套
2、小学生组
小学生组:《锻炼标准》3—5级
3、中学生组
中学生组:《锻炼标准》4—6级
4、大专院校组
大专院校组(含中师中专):《锻炼标准》4—6级
5、其他人员组
《锻炼标准》4—6级动作
《锻炼标准》各级别必须使用规定动作音乐,成套动作中开始和结束(1×8拍)、部分地上动作在不变动作数量和长度的基础上可有所改变,禁止做违例和不安全的动作。
6、自选动作组
每队3—16人,时间:2分30秒—3分钟,5次以上队形变化。
六、竞赛办法
(一)总则:
1、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最多两个单项的比赛;
2、同一单位最多只允许两名或两组运动员进入单项决赛;
3、预、决赛出场顺序赛前均由组委会抽签决定;
4、运动员因伤不能参加,凭医生证明赛前技术会上可换人。
5、执行《河北省体育竞赛纪律规定及处理办法》。
(二)竞技组:
1.各单项进行预赛和决赛;
2.执行国际体联《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技术等级规定动作》;
3、比赛中只接受竞技组对本队的难度分进行申诉,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本套动作的分数公布显示后8分钟内,按申诉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4、参赛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和注册证参加比赛。
5、参加成年竞技组比赛的运动员在比赛中获得相应成绩,可按国家等级运动员标准申报国家二级运动员
(三)大众健美操组:
1、各单项进行预赛和决赛;
2、健美操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制定的2009年版《全国大众健美操评分规则》;
3、大众组不接受申诉。
4、采用2009年发布的第三套大众等级锻炼标准的动作比赛
七、参赛资格
(一)竞技组参赛运动员需持有河北省体举柔项目管理中心颁发的有效注册登记证;
(二)参加竞技成年精英组比赛的运动员是指参加过09年河北省健美操锦标赛的运动员;
(三)参加竞技组成年新人组的运动员是指未参加过全国及省内比赛的运动员;
(四)参加竞技组成年院校组的运动员是指省内各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
(五)参加竞技组成年行业组的运动员是指省内各行业体育协会的运动员;
(六)未按照竞赛规程进行参赛的运动员,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 少年预备组设立等级奖,第1、2名为一等奖,第3、4、5名为二等奖,第6、7、8名为三等奖;
(二)其它参加规定动作比赛的组别各单项进行预、决赛,预赛前八名进入决赛,不足八名减一录取进入决赛;
(三)进入决赛的运动员均颁发获奖证书;
(四)大众健美操各组别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
(五)特别奖
1、大众健美操《锻炼标准》最佳组织奖
2、设优秀教练员奖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认真填写中心统一下发的报名表(见附表),打印后加盖公章(手写无效),一式两份于3月5日 前寄或传真至河北省体育局体举柔运动管理中心 。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
电话:0311—85266873
传真:0311—85266873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72号
邮编:050011
(二)报到
裁判员、各参赛单位及个人于赛前两天报到。裁判员报到时应带裁
判证书和裁判服,不符合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不予安排裁判工作,费用自理。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三)凡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随报名单将保险证明复印件同寄,否则将不接受报名。
十、经费:
(一)参加竞技成年组比赛的运动员每人每项次交参赛费160元。
(二)参加竞技青少年甲、乙、丙组比赛的运动员每人每项次交参赛费80元。
(三)参加大众比赛的运动员每人交参赛费30元
(三)本市参赛人员不安排食宿。外地参赛人员均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否则,不予参赛。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地点、食宿标准待定。
十一、裁判员选派
裁判员由河北省体育局体操举重柔道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北省体操举重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